《孝经·援神契》里说:社者,五土之总神。土地广博,不可遍敬,而封土为社而祀之,以报功也。
丰收祭是春节最初的起源。人们丰收之后的清扫装饰房屋,祭献与庆祝除陈迎新成为了当时最大的庆典活动也就现在的春节。
在夏朝称为岁更具岁星行一次而确定春节祭祀 庆祝规定的庆祝时间,
殷商称为祀,取四季之终 为祭祀祖先保佑而举行的活动
周朝始称蜡,取一禾熟祭祀先啬、司啬、百种、农、邮表畷、禽兽、坊、水庸等八神而举行的祭祀活动
秦朝
秦朝的十月一新年在汉朝称为“秦岁首”,其庆贺礼仪活动也保存下来。《荆楚岁时记》中仍有南朝时“秦岁首”吃黍米肉羹的记载,再到后世,演变为“寒衣节”
汉朝
《史记·天官书》中说:正月旦,王者岁首。正月旦是汉代皇家的重要庆祝日,朝廷要举行大规模的朝会,“每岁首正月为大朝受贺”。皇帝正月清早上朝,接受文武百官的庆贺,同时百官也得到新年的赐赠,在朝廷的影响下,王者岁首逐渐成为民俗大节,汉代民间将年节民俗活动由传统的腊日、腊明日移到正月之旦的“正日”。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岁首称为元正、元日、元会。岁首朝贺仍是朝廷大典,
正月一日前晚,宫廷官员坐于端门外,大乐鼓吹等仪仗设于殿前之至五刻,群臣入殿堂各就位,皇帝坐定,群臣依次朝贺,直到天明时分,皇帝接受藩王、使者、百官的恭贺,百官伏称万岁。皇帝赐众人饮酒饭食。六朝正旦元会时,在殿庭上设白虎樽,樽盖上有一只白虎,如果能在殿庭上直言进谏,就可开此樽饮酒。南朝宋代,废止了冬至庆贺礼
隋唐
唐开元年间《假宁令》规定,元日、冬至各给假七日。元日七天假期是年前三天、年后三天。每逢元日,朝廷照例举行早朝大典,庆贺新年。
由于早朝官员灯烛的繁盛,长安犹如“火城”。中书门率文武官僚朝拜庆贺,由内臣宣答。地方诸道贺表,由礼部员外郎接受,取其中官阶最高人的贺表一通跪读进贺。
唐武宗会昌二年(842),日本僧人圆仁在长安度过春节,他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记下了当时的情形:正月一日,家家立竹竿,悬幡子。新岁祈长命。唐朝人日风俗沿袭六朝,剪彩戴胜十分普遍。胜是一种具有特殊信仰意义的头饰,当时的胜大多用彩帛裁剪而成。
宋 。
《东京梦华录》记载:“是夜,禁中爆竹山呼,闻声于外。”宫廷高院深墙内燃放爆竹的声音,传到了宫外。宫外大街小巷都有人竞相燃放爆竹。据载,宋朝的爆竹品种不下百余种,有单响、双响、连响。其中,飞上天空才爆响的二踢脚爆竹,包含了现代火箭技术的基本原理,令人惊叹。《除日》诗道:“年年最后饮屠苏,不觉年来七十余。
元朝
皇帝、皇后先后入座大明殿,待司晨官报时,百官分左右从日精门、月华门进殿,分站两班,向皇帝、皇后鞠躬、跪拜。丞相上表祝赞:溥天率土,祈天地之洪福,同上皇帝、皇后亿万岁寿。
然后给皇上三进酒,教坊奏乐。接着宣读中央与地方官的贺表与礼物清单,僧人道长、耆老、外国蕃客依次进贺。礼毕,大会诸王、宗亲、驸马、大臣在殿上赐宴。元朝帝王继承了中华岁首朝会大礼之仪,在盛大的新年庆典中显示太平气象。
明朝
明代建国之初崇尚俭朴,对朝会之礼不大讲究而是日常的节俗活动。
清朝
清代非常重视过年,宫廷过年十分奢华,先是百官入殿跪拜,后有授茶仪式、歌舞表演、杂戏演出,最后以韶乐结束。如遇到皇帝大寿正庆或十年国庆,要“特行宴礼”,仪式和内容更加盛大和丰富。
近代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正式通电各省,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袁世凯被选为临时大总统后,继续推行新历。在中国出现了两种历法体系,一种是官方推行的西洋阳历体系,作为公共行政、执法、国际交往的时间标准;一种是传统社会的阴阳合历体系,
1914年1月,北京政府内务部在致袁世凯的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农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一日。袁世凯批准了该呈文。由此,传统农历新年岁首在官方意义上正式被易名为“春节”,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7日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会议又通过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分别规定了春节和元旦等法定假日的放假日期。春节作为农历新年的名称更广泛地在全国使用,于是一年之中出现了两个新年:公历新年元旦和农历新年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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