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容易“踩坑”,广大市民该注意什么?
预付式消费是指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交易方式。然而,随着预付式消费覆盖领域越来越广,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商家“卷款跑路”“套路营销”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于7月1日实施,针对预付式消费的问题,强化了消费活动中的经营者义务。
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广大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注意:要谨慎选择商家、理性消费,认清自身实际需要,尽量避免较大数额的充值办卡,单次充值不宜过多,不轻信各种优惠活动;应与商家签订正式合同,以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合同可随时调取查看,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如有发现要敢于说“不”;办理预付卡后,消费者还要注意保留证据,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保管好每次消费打卡记录,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每次消费后都要仔细核对所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及时掌握卡内余额变动;消费者付款时要使用商户专用收款码,拒绝私下转账。
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及时找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45热线或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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