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部分,是强调以司法、行政和自律监管为基础,以信用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为关键,以全社会各领域用信需求为支撑,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重点,推动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诚信运作的系统性工程。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支柱,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信用服务业的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我国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必然选择和必经途径。
信用从根本上体现债权债务关系,可理解为基于债权人(即授信方)对于债务人(即用信方)的有形或无形债务(包括货币类、实物类或者劳务类)合同的履约能力肯定,以债务人按约偿还债务为条件,从而由债权人给债务人单向提供货币、实物或劳务给付或让渡行为。
换言之,信用是建立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信任基础上的商业贸易、投融资等交易行为,债务人不必当即付费即可获得货币资金、商品或劳务服务。信用具有丰富多元的分类方式,其中包括货币信用、非货币信用,金融市场信用、生产经营领域信用、消费市场信用等重要分类。
现代信用服务业是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信用增进、信用管理咨询等信用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服务行业,具有金融市场中介、知识密集型产业、消费性服务业等行业属性。为顺应改革开放初期对于信用经济发展的需求,以 1988 年中国第一家社会化信用评级公司——远东资信成立、1992 年中国第一家专业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公司——北京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等为标志,中国现代信用服务业兴起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自此,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深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现代信用服务业逐步发展成为涵盖信用评级、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管理咨询、融资担保、商业保理、信用科技等丰富业态的产业体系。作为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石,深入推进现代信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于缓解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金融市场全球化竞争环境下,现代信用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提升我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从产业经济角度而言,不论制造业、建筑业还是公用事业、餐饮业、商业贸易、旅游业等产业领域发展,都离不开信用机制和信用服务的专业服务支持,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是防范生产和贸易领域信用风险,营造诚信运行的产业链发展环境、大众消费环境的有力抓手。
金融领域是现代信用服务业耕耘的重点领域。当今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以及第二大股票、债券和保险市场,正在着力部署推进金融强国建设。“强大的金融市场”作为金融强国的重要标志,理应具备市场规模足够庞大、市场结构丰富合理、市场运行秩序井然、高水平对外开放、市场主体竞争实力突出、精准高效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鲜明特征,而这离不开现代信用服务业提供的高质量信用服务的强劲支撑。深入推进现代信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中国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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